一种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箱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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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29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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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办人:孙甫 | 联系方式:13439687599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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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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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箱 项目编号 Z20260084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4-15 挂牌截止日 2026-04-2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箱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箱 ZL201821672535.3 2018-10-16 2019-06-18 2028-10-16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8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本项目聚焦细胞培养装置技术领域,研发出了一款集压力、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及氧气浓度精准调控于一体的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设备,其核心优势在于能够高度模拟细胞真实生长环境,为科研提供贴近生理或特殊工况的实验条件。该设备突破性实现了细胞高压缺氧培养、低压缺氧培养及脉冲缺氧培养等多元培养模式,广泛适用于高原医学、肿瘤医学、再生医学等多个前沿科研领域,为相关领域的机制研究与技术创新提供了关键工具支撑。该专利技术的诞生源于切实的科研需求与现实医学难题的破解诉求。研发团队由原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药剂科高原高寒医学保障重点实验室马慧萍教授领衔,针对部队急进高原时面临的核心医学挑战,以及当前医学领域相关研究中缺乏精准模拟特殊环境细胞生长状态的技术瓶颈,团队从问题提出、方案构想,到技术攻关、设备研发,形成了完整的创新链条。通过构建压力控制型细胞缺氧培养箱,团队成功实现了高原环境下细胞真实生长状态的精准模拟,从专利申请到设备试生产、试运行,全程取得了实质性技术突破。依托该设备,团队已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2 篇,并于2023年获批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中各类细胞模拟低压性缺氧模拟的建立均采用了该设备,充分验证了技术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该专利技术不仅有效解决了高原医学等领域的现实研究难题,更填补了相关科研仪器领域的技术空白,为科研仪器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全新技术路径与新型设备范例。
技术效果与指标 技术效果: 可精准模拟人体及动物体内生理性低氧、病理性低氧、间歇性缺氧、高原低压性缺氧与肿瘤微环境高压性缺氧,使体外细胞实验更贴合体内真实微环境;可适用于再生医学、高原医学、肿瘤医学、脑发育与神经生物学、细胞力学等多研究领域。 技术指标: 一、智能控制平台 1.氧气浓度控制范围:0.1%〜50%,精度0.1%; 2.二氧化碳浓度控制范围:0〜20%、精度0.1%; 3.相对压力控制范围:-60kpa〜60 kpa,精度±0.001 kpa; 4.脉冲频率范围:0〜5 HZ 5.脉冲压力范围:设置压力±10 kpa 6.脉冲波形:正弦波(振幅和频率可调) 二、压力培养终端 1.顶端可视化设计,可通过显微镜实时观察细胞状态; 2.压力承受范围:-80kpa〜80 kpa; 3.体积:长*宽*高(400mm*360mm*130mm); 4.气体在线过滤器:进入压力终端的气体经0.2um ULPA在线过滤,可消除输入气体中的污染物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该专利技术可广泛应用于高原医学、肿瘤医学、再生医学、细胞生物力学、心血管疾病研究、骨科疾病研究及新药筛选与药物研发等生命科学领域,聚焦细胞层面基础研究。能够助力科研人员获取更贴近真实环境、高参考价值的实验数据,有效支撑生命科学研究与新药开发工作,推动医学学科创新发展,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同时技术无实质性医学安全风险。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全军高原高寒医学保障重点实验室 技术团队人数 51-200人 技术团队简介 该技术团队紧紧围绕提高高原部队官兵健康水平和部队战斗力,开展高原特殊环境损伤的发生机制、防治措施和防治药物研究。拥有高原药学研究中心、高原实地动物实验室、高原环境模拟舱、高原特需药物临床试验GCP基地病房、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等专业实验室。现有研究人员52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30人,其中博士导师5人,硕士导师37人。自“十二五”以来,实验室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军队特需要保密专项课题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及甘肃省、全军“十二五”重大、重点及面上项目3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 项、二等奖2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1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等;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6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技术负责人姓名 马慧萍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3919931058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主要从事高原缺氧损伤机制及药物研发研究。建立了抗高原缺氧药物研究平台和关键技术体系,建立了细胞低压性缺氧损伤模型和高原急性缺氧损伤、高原脑水肿、高原肺水肿、高原认知功能障碍等多种高原病动物模型,并应用于高原缺氧损伤机制研究及抗缺氧新药研发。从西北高原特色植物药材中筛选抗高原缺氧有效成分,进行结构改造和机制研究,开发抗高原缺氧药物,研制出具有显著抗高原缺氧作用的雪莲黄酮胶囊医院制剂,已获临床研究批文。承担科研课题1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军队后勤科研计划2项、卫勤保障能力创新与生成专项1项、军队医药卫生科研项目6项、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排名第8),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排名第1、第2、第3、第5、第9),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排名第4),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排名第4)。获国家授权发明17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共发表论文216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发表SCI论文29篇。培养硕士研究生36名,协助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博士后3名。现任甘肃省药学会炮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军药学会军事药学分委会委员兼秘书。军队高端科技人才,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兰州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和甘肃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的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〇医院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专利技术,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4.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是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5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转让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一、入门费 入门费为人民14万元,包括首付款和里程碑付款,首付款不少于5万元,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交易价款受让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提成费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为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5%,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或产品上市后不少于10年,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4、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0.5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9830007880100000398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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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是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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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