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脱险舱模拟器
项目编号:Z20260095
挂牌价格
16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转让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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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4-27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13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滕仲卿 | 联系方式:13811836607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管理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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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单人脱险舱模拟器 项目编号 Z20260095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4-27 挂牌截止日 2026-05-13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单人脱险舱模拟器 技术领域 其他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单人脱险舱模拟器 ZL202121050954.5 2021-05-17 2022-01-14 2031-05-17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类别:大学教学条件建设课题;名称:单人脱险舱模拟器建设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7 完成在高逼真运行环境下的系统原型演示验证。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本成果为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单人脱险舱模拟器”及在此专利基础上的进一步研究。所述一种单人脱险舱模拟器用于模拟人员技能训练。包括框架,框架上设有控制器,框架内部中间位置的上部设有舱体,舱体包括上壳体、玻璃筒和下壳体,舱体内部底端设有下盖,舱体内壁顶端设有摄像头和照明灯,舱体内部设有头罩充气阀,舱体表面连通设有高压气瓶接口、注水口、排气口和排水口,框架内部位于舱体底部设有外直梯,框架外部与舱体内部皆设有内直梯,框架顶部设有格栅。本实用新型中的单人脱险舱模拟器设计较紧凑,采用成熟和简化的设计,标准件设计,便于拆装的设计,便于操作使用的设计,三维仿真设计,以便调整出最合理的布置,确定合理的尺寸,设计与制造符合人机工程要求,满足人机交互要求,便于操作、观察、运行、管理、维修。
技术效果与指标 技术效果:能够进行相关人员的水下单人脱险的模拟技能训练。 技术指标:与实际装备结构类似,人员单人脱险操作程序相同,一半有机玻璃筒体结构,可视性提高,降低幽闭环境下人员初次训练心理应激,安全性提高。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经济价值:降低保障要求和经济成本。 与竞品相比,设备保障要求更低,人员操作要求低,医疗保障要求也更低,训练成本更低,安全性相对较高。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单人脱险舱模拟器研究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凭借专业的视野和深厚的装备造诣创造出“单人脱险舱模拟器”。翁永斌是海军军医大学特色医学中心高工,作为总负责人指导并实施各项专利事项。团队有7位成员,其中余浩和王洵正高工负责模拟器的结构设计,陈亮、汪洁滢工程师负责电气方面设计,王俐钞、翟芹医师负责模拟器医学方面的保障研究设计。 技术负责人姓名 翁永斌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翁永斌,海军军医大学特色医学中心高工,为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近年来主持各级课题研究十余项。第一作者共发表论文20余篇、主编专著4部、参编专著3部,第一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5项。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人为海军特色医学中心。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6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否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160 万元。 1、第一期支付10万元,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 2、第二期相关产品销售额达人民币5000万元后支付150万元。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6、《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9830007880100000398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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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是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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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