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纳米孔测序的未知病原体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及方法
项目编号:Z20260096
挂牌价格
10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转让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4-27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13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滕仲卿 | 联系方式:13811836607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管理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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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基于纳米孔测序的未知病原体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及方法 项目编号 Z20260096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4-27 挂牌截止日 2026-05-13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基于纳米孔测序的未知病原体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基于纳米孔测序的未知病原体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及方法 ZL202411856323.0 2024-12-17 2025-09-16 2044-12-17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阶段 其他
技术成熟度(TRL) TRL9 经过成功地执行任务,真实系统得到检验,运行顺利。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二十一世纪新突发传染病的威胁将持续存在。快速识别环境中未知病原体,预警潜在的致病风险,是实现人病兽防的关键内容。基于宏基因组建库的纳米孔测序分析技术,能够绕过传统微生物培养的步骤,直接从环境样本(如养殖场空气、水源、土壤、粪便、污水)中提取所有生物的遗传物质(DNA/RNA)进行测序。针对新突发传染病监测纳米孔测序平台,项目组团队自主开发测序数据分析软件,构建本地化微生物参考数据库及多层级分析算法,实现对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基因组数据的快速解析与比对识别。针对未知或高变异病原体,系统通过去宿主序列分析、数据库比对、系统发育树等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提高病原体识别能力。该系统包括测序数据采集模块、数据处理与分析模块、微生物数据库模块(病原微生物种类超过3万种)、可视化与报告模块。核心创新点包括读段集合聚类(按属级)、一致性序列组装、代表序列再比对策略,由此在纳米孔测序高误差率和微生物高度同源的情况下,更准确地区分不同的微生物物种,为现场快速检测提供更精确的结果。该成果已成功在和谐使命-2024等任务活动中成功试用。
技术效果与指标 1)自动化分析流程、支持种级/亚种级识别。 2)可对测序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宿主序列去除、微生物序列比对、基因组组装及系统发育分析等处理 3)可针对病毒检测、细菌鉴定、耐药基因检测及未知病原体测序数据进行识别分析。 4)支持在线/离线双模式运行,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行模式,提高了系统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5)支持数据本地化分析,避免敏感基因数据外传,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6)使本系统从传统“云依赖型分析平台”转变为“现场即时决策系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复杂环境应用中具有显著优势。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目前传统检测方法无法有效应对未知病原体鉴定分析工作,宏基因组测序是目前确定病原体序列及其是否遭受人为改造的最佳技术手段。本项目构建的病原体测序数据比对分析方法,能够通过本地化部署实现测序数据处理与分析,支持多种纳米孔测序设备的数据接入,能够提供原有需要专业生物信息技术分析人员才能开展的病原体序列比对分析,并实现了测序数据“边测序边分析”,极大提升了现场测序分析的便捷性,为测序设备一线部署提供可行方案和技术支撑。 该系统可服务于中心医院疾控科、地方疾控中心及科研单位,用于传染病监测、未知病原体识别,支撑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纳米孔测序鉴定分析研究团队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致力于第三代测序技术(以纳米孔测序为核心)的高性能分析算法研发与配套软件系统开发,为生命科学基础研究、临床快速诊断及公共卫生监测提供从原始电流信号到生物学意义解读的一站式软件解决方案。团队有七位成员,曹广文教授负责总体设计和核心算法的开发,谭晓㛃、丁一波、蒲蕊负责需求调研和核心分析算法的开发,任翔宇、施艺玮、刘文斌负责测试验证等工作。 技术负责人姓名 曹广文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曹广文,海军军医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上海市首届杰出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荣获吴阶平医药创新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否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100万元,采用里程碑付款: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不少于1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里程碑付款在相对应的里程碑事件发生后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6、《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9830007880100000398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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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是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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