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心源性晕厥居家康复科普课程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Z20260140
挂牌价格
1.8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服务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03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6-17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徐立栋 | 联系方式:18502133122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管理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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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非心源性晕厥居家康复科普课程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Z20260140 项目类型 技术服务 交易专板 科普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6-03 挂牌截止日 2026-06-1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0 标的名称 非心源性晕厥居家康复科普课程技术服务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其他
标的权证类型 权证编号 无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无 项目阶段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晕厥是临床较常见症状之一,其病因可分为心源性和非心源性两大类。其中,非心源性晕厥(如反射性晕厥、体位性低血压等)较心源性晕厥更为多见,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此类晕厥目前尚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或手术介入手段,康复治疗因而成为首选治疗办法。本项目技术团队来自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脏康复中心,为全市首批开展非心源性晕厥康复工作单位,临床康复经验丰富。项目主要面向中青年及儿童非心源性晕厥患者,以及有意开展晕厥诊疗康复培训的单位。
项目以系统性、科学性为原则,将通过技术培训、答疑等方式以及非心源性晕厥的居家康复指导视频(国作登字-2025-I-00184687)等课程内容,开展晕厥科普和居家训练康复技术培训。内容涵盖生活指导以及康复动作练习,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地指导目标受众利用居家时间和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晕厥康复锻炼,从而改善症状、提升生活质量。
技术效果与指标 该项目内容以系统性、科学性为原则,由具有非心源性晕厥丰富诊疗经验的专业医疗团队进行技术培训、答疑、科普视频讲解。可以提高受众对于非心源性晕厥的认识,针对身边以及自身的晕厥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判断和预防晕厥的发生。对于已经确诊非心源性晕厥的患者,能够通过科普进行居家练习,达到减少晕厥发作次数,预防晕厥带来的伤害,提高生活质量。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非心源性晕厥(如反射性晕厥、体位性低血压等)较心源性晕厥更为多见,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此类晕厥目前尚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或手术介入手段,康复治疗因而成为首选治疗办法。项目主要面向中青年及儿童非心源性晕厥患者,以及有意开展晕厥诊疗康复培训的单位。项目从非心源性晕厥的定义、症状、预防和治疗方面,详细开展讲解,专业医疗团队根据临床经验、循证指南,制定详细康复方法,具有一定科学性、专业性和系统性。非心源性晕厥的发生较常见,但普及率较低,通过该项目也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大众对于该问题的认知,并且能够通过居家的方式,减轻症状,达到治疗的效果,减少就医次数提高了便利性。此外,该项目还可以提高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对于此疾病的诊治技能。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不倒翁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技术团队均来自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由心血管内科医生、康复治疗师、护士成员构成。技术团队具有独立的非心源性晕厥的诊疗经验。常规开展诊断方法如直立倾斜试验、心肺负荷检查;康复手段如倾斜训练、有氧运动及体外反搏治疗。诊断量达300+人次。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陆咏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3901887085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陆咏,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心内科行政副主任、心脏康复中心主任;上海起搏与电生理协会起搏组委员;中国心脏联盟心脏预防和康复委员会上海分会常务委员;上海康复医学会心脏康复专委会委员;上海市虹口区医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无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1279号 注册资本(万元) 568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批准文件: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面议 面议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由我方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协议成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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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