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组织工程皮肤与创面细胞治疗技术体系
项目编号:Z20250165
挂牌价格
5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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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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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8-11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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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孙甫 | 联系方式:13439687599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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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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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自体组织工程皮肤与创面细胞治疗技术体系 项目编号 Z20250165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07-28 挂牌截止日 2025-08-1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自体组织工程皮肤与创面细胞治疗技术体系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细胞膜片的制备方法及应用 ZL202011563576.0 2020-12-25 2022-12-27 2040-12-25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1.NO/Foxg1/c-Myc途径促进ESCs增殖在皮肤组织修复中的作用及机制研究(国自然青年基金)2020年结题 2.原位自组装组织工程皮肤构建的初步探索(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自主课题)2024年结题 3.原位诱导自体自组织组织工程皮肤的应用基础研究(国自然面上)在研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6 比TRL5更加完善的典型系统或原型,已通过模拟环境测试。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本项目构建了完整的皮肤组织工程与创面细胞治疗技术体系,涵盖皮肤细胞分离培养扩增、细胞储存、创面细胞治疗、创面敷料、自体组织工程皮肤构建等核心环节,配套建设“皮肤组织细胞库”和“自体组织工程皮肤制备中心”。通过创新技术实现皮肤细胞的高效处理与储存,可在创伤发生后快速制备自体组织工程皮肤用于创面治疗。该体系突破传统创面修复局限,旨在打造“伤前存皮肤、伤后用皮肤”的新型治疗模式,为烧伤及创伤患者提供更优质的修复方案。
技术效果与指标 该项目是替代传统烧伤取皮植皮修复策略的必然发展方向,是解决大面积烧伤自体皮源匮乏及传统取皮植皮所致严重医源性损伤问题的有效途径。该策略可为大面积烧伤救治提供充足皮源,进而提高烧伤患者的救治率、缩短治疗周期、提升创面修复质量。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效益前景:该技术可突破传统烧伤修复局限,通过体外培养自体皮肤细胞或构建组织工程皮肤,解决大面积烧伤皮源匮乏及传统疗法医源性损伤问题,显著提升重症患者救治率,缩短治疗周期并改善创面修复质量。从市场看,我国每年重度烧伤及难愈性创面患者基数庞大,技术若覆盖 10% 重度烧伤人群,仅烧伤领域市场规模可达3.25亿元/年,结合 “首付款 + 销售额分成” 模式,年分成收益或超百万元,且受政策与技术双驱动,转化路径清晰。 风险方面:技术转化中需关注工艺完善空间,细胞培养环节的活性调控与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在应用中持续优化,临床场景下不同患者的个体差异或需通过更多案例积累进一步明确效果稳定性。市场推进层面,收费标准的行业共识尚在形成阶段,医疗机构的采购流程与患者对新技术的认知接受度需要一定培育周期,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周期客观存在时间成本。行业竞争方面,同类技术的市场动态需持续跟踪,转化过程中的资金投入需做好阶段性规划,商业化进程若遇外部条件变化可通过灵活调整策略应对。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烧伤创面修复重建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团队针对战烧伤创面修复皮源问题,深耕自体组织工程皮肤的研究,形成了“战前存皮肤,战后用皮肤”的技术体系。相关研究获国家级课题3项、重庆市科卫重点等省部级课题6项资助;以一作或通讯作者在Sci Adv、Theranostics、stem cell research & therapy、CEJ等期刊上发表SCI论著20余篇;获评陆军军医大学临床新技术两项(二级甲等、三级);授权国家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临床转化一项、参编专著2部;相关研究成果为获评2021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和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技术负责人姓名 詹日兴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5823548250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申请人现任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外科教研室副主任,研究生导师,研究所PI;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创伤与化学中毒全国重点实验室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组建了10余名初中高职称梯队的皮肤损伤修复与再生科研团队。受国家卫生部指派参加四十多起国内重大烧创伤灾害事故救援任务,共计完成了400余人次皮肤软组织严重损伤抢救任务;多次参加重大卫生勤务、抗震救灾、抗疫等医疗救援工作。因工作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1项、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1项专利技术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陆军军医大学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专利技术,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50.00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项目成果技术及产品转化销售额比例3%分成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许可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1、入门费为50万元(合同签署支付10万元+自体皮肤细胞库建设完成后支付20万+自体组织工程皮肤制备中心建设完成后支付20万); 2、提成费为项目成果技术及产品转化销售额比例3%分成。 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类型 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 15年
许可地域范围 中国大陆
许可技术领域 生物与新医药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许可方拟采用普通许可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和技术领域内,授权被许可方实施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数量为 2 。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被许可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许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被许可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被许可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许可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被许可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4、意向被许可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被许可方对许可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被许可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二个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采用协议方式许可,意向被许可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被许可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被许可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6、被许可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被许可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被许可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许可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技术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被许可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被许可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开户行:98300078801000003988),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被许可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许可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被许可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许可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许可方同时承诺,如因许可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二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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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是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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