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及应用”专利许可
项目编号:Z20250167
挂牌价格
9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许可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31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01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上海全国高校技术市场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刘小畅 | 联系方式:17340576020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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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用于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及应用”专利许可 项目编号 Z20250167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07-31 挂牌截止日 2026-04-01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是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用于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及应用”专利许可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用于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及应用 ZL202311532881.7 2023-11-16 2024-10-29 2043-11-16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8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认知障碍也称为神经认知障碍,是因为神经细胞病变导致大脑功能衰退的疾病。针对现有技术中对认知障碍检测手段不足,且诊断的特异性以及灵敏度不高的问题,提供一种用于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及应用。该项目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认知障患者的诊断血液中蛋白标志物组合。同时基于该蛋白标志物组合作为生物标志物提供用于检测相应蛋白标志物的检测试剂,旨在解决现有检测方法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敏感度较低,易造成检测延迟或误诊的问题。
技术效果与指标 该项目所述的蛋白标志物组合作为认知障碍的诊断标志物具有高灵敏性和特异性。在训练列队中采用Aβ1-42,Aβ1-42/Aβ1-40、pTau-181、tTau的组合敏感性可以达到85.58%,特异性可以达到91.11%,ROC曲线下面积(AUC)可达到0.913,相比单个蛋白标志物敏感性、特异性、AUC均有显著提高。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解决现有检测方法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敏感度较低,易造成检测延迟或误诊的问题; 对认知障碍早期识别和早期诊断; 降低就医成本; 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认知障碍检测的生物标志物研究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该技术团队集合了临床技术研究专家及转化团队,不仅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而且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拥有雄厚的实力。 技术负责人姓名 林萍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3818986327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林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检验科主任,在该专利的基础上成功申报并主持“国家重点研究发展计划:特异性生物标志物筛选与风险评估系统研发”、 “上海市卫健委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老年认知障碍精准诊断关键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应用转化”、“吴祖泽基金科技发展基金:15种结构蛋白的参考区间及其对脑认知障碍疾病临床诊断意义的研究”等课题;荣获第三十五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优秀发明银奖、铜奖及北京吴祖泽科技发展基金会检验医学创新奖励基金三等奖等多奖项;近5年发表中、英文论著(含SCI)近30余篇,主编精神医学专著4部,参编检验专著5部,主编和参编精神疾病检测专家共识3项,团体标准1项,第一完成人申请及获得精神医学国家发明专利17项。目前正带领团队积极成果转化。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注册资本(万元) 7454.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90.00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转化产品组合年销售额的10%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类型 排他许可 许可期限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地域范围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技术领域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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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