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Z20250306
挂牌价格
1,00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转让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04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19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上海全国高校技术市场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刘小畅 | 联系方式:17340576020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20250306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12-04 挂牌截止日 2025-12-1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是 技术成果数量 2 标的名称 “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农业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 CN202480002908.8 2024-08-01 2 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 PCT/CN2024/109157 2024-08-01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2388201、32370274)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4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一种显著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转化所述植物Q10合成元件的植株或重组菌均能够合成辅酶Q10。
技术效果与指标 Type5编辑水稻主要合成辅酶Q10,改变5个氨基酸的水稻,辅酶Q10含量占75%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该植物Q10合成元件不仅用于合成辅酶Q10非转基因植物例如水稻、生菜、黄瓜、玉米、小麦和高粱等,也可应用于转基因作物培育,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药用植物与次生代谢研究组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从事植物次生代谢及药用植物研究,主要工作包括:药用植物次生代谢产物的生物合成及调控;唇形科鼠尾草属药用植物的多样性和系统进化;活性次生代谢产物的开发利用。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陈晓亚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37792288转913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博士、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2005),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008),现任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植物生理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理事长、中国农学会副会长。从事植物次生代谢和棉花生物学研究,早期曾从事植物分类学研究。系统研究青蒿、丹参等药用植物中萜类生物合成途径;克隆鉴定了棉酚途径一系列酶和调控因子基因。研究棉纤维发育机制,分离鉴定了棉纤维伸长关键调控因子和细胞壁蛋白基因。分析植物次生代谢在植物-昆虫互作中的作用;以棉铃虫为模式,发展了一种植物介导的RNA干扰抗虫技术,在植物生物技术相关研究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是 共有权人: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其他披露内容 “一种提高植物辅酶Q10合成水平的植物Q10合成元件及应用”专利申请权转让项目是上海辰山植物园、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共有,上海辰山植物园占50%权益,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占25%权益,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占25%权益。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辰山植物园 注册地(地址) 上海松江区辰花路3888号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0号4号楼 注册资本(万元) 17793.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4号院2号 注册资本(万元) 9234.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是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一收取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次科技成果转化拟采用专利独占许可及转让方式,拟许可期限为10年(受让人应在拟许可期限内进行专利转让),挂牌交易底价为壹仟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费用包括专利许可费200万及专利转让费800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6、《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1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