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效焕颜透亮精华复合物及其制备工艺”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Z20250323
挂牌价格
215.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转让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2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26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
|---|---|---|
| 项目经办人:张樱馨 | 联系方式:13167200197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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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多效焕颜透亮精华复合物及其制备工艺”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20250323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12-12 挂牌截止日 2025-12-26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多效焕颜透亮精华复合物及其制备工艺”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多效焕颜透亮精华复合物及其制备工艺 CN2025110298477 2025-07-25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8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本专利结合九院皮肤科临床洞察与现代配方科学,针对激光术后以及损伤后皮肤炎症、色素沉着与屏障修复问题,提出了一种 工艺+成分+机制 的复合创新方案。其核心创新在于: 1. 工艺突破:多元醇+高速乳化显著提升体系稳定性 2. 成分突破:秦艽提取物首次用于色素调控,显示独立及协同增效 3. 机制突破:构建四通路精准干预模式,实现控炎、抗氧、抑黑与修护的整合 该专利在解决临床中出现的患者激光术后出现的炎症后色素沉着方面有的重要的临床意义,它通过控炎、抗氧化、抑制黑色素形成与皮肤屏障修护四个方面全方位有效预防炎症的扩散和皮肤黑素颗粒的形成,从源头上抑制炎症后黑色素形成,在临床上可以起到很好的预防炎症后色素沉着的作用。
技术效果与指标 1. 细胞毒性实验 通过MTT检测,确定配方在黑色素细胞上的安全剂量范围,保证功效测试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 黑色素含量实验 在A375细胞模型中,实施例1(含秦艽+酵母发酵滤液)黑色素抑制率达 47.08% (p=0.001),统计学显著优于其他实施例。 3. 稳定性实验 • 在50℃高温储存60天后,含多元醇+高速剪切工艺的体系色泽与pH几乎无变化; • 对比传统乳化工艺,实施例5粒径分布均匀且未分层,而实施例7在数分钟内即发生分层。 4. 显微结构表征 通过光学显微镜观察,验证高剪切乳化体系油滴颗粒均匀且致密,支持其稳定性优势。 四、学术与产业意义 1. 学术价值 • 将传统中药活性成分秦艽首次引入美白与抗炎通路研究,拓展其应用领域 • 建立了“多元醇-高速乳化”工艺与活性稳定性的因果关系模型,为复杂配方体系提供可重复的设计路径 • 验证了“控炎-抗氧-抑黑-修护屏障”的四通路干预逻辑,可作为术后皮肤管理的机制框架 2. 医学价值 • 为光电术后患者提供系统性护理方案,减少炎症后色素沉着风险 • 缩短恢复周期,提升治疗依从性与患者满意度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经济效益潜力: 成本优化:高稳定性工艺减少抗氧化剂用量(较传统配方降低40%),同时通过浓缩乳液技术降低包装成本(单瓶容量减少20%但功效不变)。 溢价空间:多效合一属性可支撑产品定价较单一功效产品提升30%-50%,毛利率预计达65%-70%。 产业链延伸:技术可迁移至面膜、乳液等品类,形成“焕颜系列”产品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美容科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九院”)皮肤科沈征宇医生及其团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皮肤医学美容领域形成了一套“科研-转化-临床-产业”全链条成果转化模式,其经验对医疗技术落地、产业升级及患者获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技术负责人姓名 沈征宇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沈征宇医生深耕皮肤医学美容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带领团队突破激光参数优化、复合注射抗衰等关键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其研发的医用修复制剂、分层注射方案等成果通过二类医疗器械认证及临床推广,形成“科研-转化-临床”闭环,显著提升治疗效率与患者获益,推动皮肤美容技术向精准化、安全化方向转化。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133.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15.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否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5、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6、《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7、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一种多效焕颜透亮精华复合物及其制备工艺”专利技术已进入实审阶段,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申请被有关部门驳回,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仅限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形),转让方不必返还已收取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用,但受让方此后无任何付款义务。 9、技术交易合同生效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 10、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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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