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混凝土塔片接缝加强装置及施工方法”专利排他许可
项目编号:Z20250320
挂牌价格
1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许可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2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19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同济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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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办人:韩星晨 | 联系方式:19821811750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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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混凝土塔片接缝加强装置及施工方法”专利排他许可 项目编号 Z20250320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12-12 挂牌截止日 2025-12-1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混凝土塔片接缝加强装置及施工方法”专利 技术领域 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混凝土塔片接缝加强装置及施工方法 CN202510115014.6 2025-01-24 2025-10-10 2045-01-24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3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本项目针对混凝土塔片接缝抗剪承载力不足的问题,研发了一种新型接缝加强装置及配套施工方法。通过在接缝处设置套筒、连接板及焊钉等结构,结合特定的施工工艺,显著提升接缝的抗剪性能,延长结构使用寿命。该技术适用于风力发电塔筒、通信塔等混凝土塔片结构,可有效解决传统接缝设计易开裂、承载力衰减快等难题。
技术效果与指标 抗剪承载力提升:接缝抗剪强度较传统设计提高50%以上,满足极端工况下的结构安全需求。 耐久性增强:通过优化材料配比与施工工艺,接缝处混凝土抗裂性能提升30%,减少渗水风险。 施工效率优化:标准化组件设计使单塔片安装时间缩短20%,降低人工成本。 经济性显著:综合成本较传统方案降低15%,且维护周期延长至10年以上。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应用前景:随着新能源(如风电)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混凝土塔片结构需求持续增长。本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海上风电塔筒、5G通信塔等领域,市场潜力巨大。 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规模化应用后,单项目可节约成本超百万元,同时带动相关材料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性,减少因接缝失效导致的安全事故,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风险评估: 技术风险:需进一步验证极端环境(如高盐雾、强腐蚀)下的长期性能,已制定加速老化试验计划。 市场风险:需加强与头部企业的合作推广,已与多家能源集团达成意向协议。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同济大学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创新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团队依托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聚焦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领域,在桥梁工程、风电塔筒结构等方面取得多项突破。团队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 技术负责人姓名 徐骁青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徐骁青,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2017年博士毕业于同济大学桥梁工程系,2014-2016年于东京大学联合培养。主要从事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桥梁、焊接结构疲劳及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结构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课题7项,发表SCI论文24篇,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项,兼任《Engineering Structures》等期刊审稿人。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同济大学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注册资本(万元) 141569.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许可类型 排他许可 许可期限 5年
许可地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许可技术领域 实施与该专利相关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其技术方案用于风电混凝土管片的设计,以及进行任何规模的生产制造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4、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 5、《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6、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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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