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园林”澳门站工具箱技术许可
项目编号:Z20250324
挂牌价格
1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许可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2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2-19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垠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陈成 | 联系方式:13482305786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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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深海园林”澳门站工具箱技术许可 项目编号 Z20250324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科普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12-12 挂牌截止日 2025-12-19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深海园林》澳门站工具箱技术许可 技术领域 其他
科普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工具包 ZL202430762504.1 2024-12-02 2025-08-26 2039-12-02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无 项目阶段 其他
科普阶段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与澳门科学馆合作,于2026年1月在澳门举办《深海园林》专题特展,特展是由我馆与同济大学合作策划,展示我国在深海探索方面的技术发展和成果,及激发青少年的海洋探索热情。特展将让公众直观地看到海底世界的多样性,以认识与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技术效果与指标 推广程度、受众程度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无风险、公益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上海科技馆《深海园林》展览技术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本《深海园林》展览技术团队由上海科技馆自然史研究中心与藏品保护研究中心的核心骨干力量联合组建,两支团队凭借各自在专业领域的深厚积淀与技术优势,协同发力完成展览从策划到落地的全流程工作,为观众呈现出兼具科学性与观赏性的深海主题盛宴。 自然史研究中心作为展览的研究与成果转化核心力量,团队实力雄厚、专业配置完善。中心现有18名研究人员(含1名外籍专家),其中高级职称占比超六成,成员涵盖土壤动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与保护生物学等多个专业方向,更有入选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参与援疆援青援藏博士服务团的骨干人才,学术背景多元且深厚。 藏品保护研究中心则以其在标本领域的顶尖技术与丰富经验,为展览提供关键的标本保障。中心下属的标本制作部是行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团队,拥有11名专业制作与保护人员,熟练掌握国际领先技术,更持有石蜡法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完善的标本保护标准体系。 技术负责人姓名 何娅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68622000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助理研究员,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生态学专业,主要从事哺乳动物进化分类和种群遗传学研究。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科技馆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0 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许可类型 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 6个月
许可地域范围 仅限展览展出地点
许可技术领域 对被许可标的进行复制、展览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不设置保证金情况适用)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4、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5、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