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观路径强度预报和参数化风场模型的风圈半径预报方法
项目编号:Z20250352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服务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29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1-27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上海华云实业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牛利 | 联系方式:18962688226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基于主观路径强度预报和参数化风场模型的风圈半径预报方法 项目编号 Z20250352 项目类型 技术服务 交易专板 气象技术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5-12-29 挂牌截止日 2026-01-2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基于主观路径强度预报和参数化风场模型的风圈半径预报方法 技术领域 气象 标的权证类型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基于主观路径强度预报和参数化风场模型的风圈预报方法 ZL 2022 1 0642840.2 2022-06-08 2023-07-18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无 项目阶段 小批量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9 经过成功地执行任务,真实系统得到检验,运行顺利。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该成果是一种基于热带气旋主观路径强度预报,结合考虑能反映热带气旋风场一定非对称性结构的热带气旋涡旋运动学平衡方程的风场模型,建立具有物理基础且可实现较高非对称性的热带气旋风圈半径预报方法。可提供定制化大风等级和象限数的风圈半径预报产品,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预报能力,为防台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技术效果与指标 该成果提供产品具体包括:0-120小时(逐6小时)4象限(可定制)不同等级大风(7级、10级、12级、14级、16级等,可定制)的风圈半径预报和过程极值10米高度风速分布等。目前,该成果每天北京时02、08、14和20时输出4次,业务化运行。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良好,效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推广策略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技术推广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效果。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台风灾害风险评估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长期从事台风预报技术和台风影响评估技术研究和应用,具备扎实的台风理论研究基础和技术研发经历,兼顾算法测试和网络环境技术支撑。 技术负责人姓名 陈佩燕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8918206369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中国气象局上海台风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台风预报技术和台风影响评估研究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否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气象局上海台风研究所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注册资本(万元) 26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气象局上海台风研究所 批准文件: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面议 面议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4、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5、《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6、交易金额200000元按年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