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小小剧作家技术许可
项目编号:Z20260067
挂牌价格
1.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许可
点击数
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3-27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03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垠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陈成 | 联系方式:13482305786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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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AI小小剧作家技术许可 项目编号 Z20260067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科普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3-27 挂牌截止日 2026-04-03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0 标的名称 AI小小剧作家技术许可 技术领域 其他
项目资源知识产权承诺书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项目资源知识产权承诺书权证编号 无 项目阶段 其他
科普阶段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AI小小剧作家——AI创意剧本之旅》是一门面向4-7年级中小学生开设的创意写作与戏剧教育课程。课程以剧本创作为核心,融合经典叙事理论与前沿AI工具应用,通过16课时的系统学习,引导学生逐步掌握剧本格式、人物塑造、情节结构、对白写作等关键技能,并借助AI技术辅助创作与视觉呈现。
课程涵盖“剧本基础”“人物与情境”“三幕结构”“主题与类型”等模块,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团队协作与创意表达。学生不仅能够完成原创剧本大纲,还能参与排演与展演,全面提升表达力、想象力与综合素养。
本课程旨在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批判性使用技术的能力,使其在创作中既善用工具,又保持人文温度,最终实现从“小小读者”到“小小剧作家”的成长跨越。
技术效果与指标 推广程度、受众程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无风险、公益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上海大学科创教育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研发团队由以下单位共同组成:上海大学、上海市科创教育研究院,以及上海大学未来技术学院。 合作科学家团队由上海大学未来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及博士生导师岳晓冬领衔,汇聚了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与研究骨干。 技术负责人姓名 叶凯雯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7521185318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上海市科创教育研究院课程中心副主任,负责科创课程体系设计、课程培训、教学平台和实验室开发等工作,曾开发青少年STEM跨学科系列课程、课题研究系列课程及人工智能编程课的研发及教学工作,主持研发过百余个主题课程。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上海大学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上大路99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1.00 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许可类型 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 半年
许可地域范围 全国
许可技术领域 对被许可标的进行复制、展览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以及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不设置保证金情况适用)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4、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5、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 可补充。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否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