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新的可加工牙科修复全瓷基底材料
项目编号:Z20260060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标的类型
技术转让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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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3-19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4-02 |
| 技术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项目经办人:孙甫 | 联系方式:13439687599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部门:交易部 | |
|---|---|---|
| 交易机构业务负责人:朱思聪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15900572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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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全新的可加工牙科修复全瓷基底材料 项目编号 Z20260060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6-03-19 挂牌截止日 2026-04-02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否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全新的可加工牙科修复全瓷基底材料 技术领域 新材料及应用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修复全瓷基底材料的加工方法 ZL201410788484.0 2014-12-17 2016-10-05 2034-12-17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纳米晶包覆及强磁场织构的新型口腔科修复全瓷基底材料》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5 分系统的可用性显著提高。部件集成已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模拟环境中得到验证。 样品/样机 无 是否有试用报告 否 项目简介 目前牙科临床治疗中的氧化锆陶瓷,硬度高,对于复杂曲面形态的牙冠机加工难度大;热导率低,线胀系数高,修形操作时易导致摩擦热诱导的裂纹形成;且与外层饰瓷结合不理想,会降低修复体的质量和寿命。通常的成型方法是将粉体先低温部分烧结为低强度和硬度的素坯,采用CAD-CAM技术加工成等比例放大的个性化修复体后再高温二次烧结,由于不均匀气孔相的存在,此过程会导致瓷块体积收缩及不规则的形态变化,既影响修复体精度,还会增加后期调磨过程而延长制作周期。本成果针对这些不足从氧化锆基材微观层面进行了改良。使用廉价常见的化工材料合成性能优异的适合口腔医学领域使用的复相陶瓷,通过强磁场织构、纳米晶包覆等微观结构设计技术,引入了氮化硼可加工相,在保持材料原有机械学性能的前提下提高了烧结体的加工性能;改常压烧结为热压烧结,避免了二次烧结,提高了加工精度,也节约了加工时间和能耗,通过梯次氧化生成自由能理念,克服了热压烧结过程中的陶瓷变色问题。转化后将实现快速加工出高强高韧和美观的氧化锆系全瓷修复体,患者在就诊时椅旁直接完成修复戴牙,减少就诊次数和治疗周期。
技术效果与指标 成功获得了可加工3Y-TZP/Al2O3/BN 白色复相陶瓷,其抗弯强度达550MPa,断裂韧性7MPa∙m1/2。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临床最为广泛使用的牙科全瓷材料为氧化锆,是最有发展前景的材料,预计未来临床普及率将不断提升。仅以种植义齿的上部修复结构市场为例,我们估算目前全国种植义齿采用全瓷材料制作修复体和永久基台的市场规模超过20亿元,未来潜在市场空间可达200亿元。其他基于自然牙的冠桥等修复形式的应用规模不小于此。风险在于报批时的设备投入需要一定资金支持,不过材料属于二类,报批周期较短。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口腔科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团队成员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博士生2人硕士生2人,均有牙科材料的研发经验,单位所拥有的研究所设有细胞生物学实验室、生化室、磨片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病理室等。拥有透射电镜、液相质谱分析仪、流式细胞仪、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显微注射仪、激光显微切割仪、定量PCR仪等课题所需的大部分仪器设备,可确保课题的组织观察、细胞及分子生物学实验的顺利开展。 技术负责人姓名 杨瑟飞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主任医师,教授。长期致力于牙科生物材料的研究,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项目2项和院内基金项目2项,合作课题多项。项目研究内容均与修复材料相关。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的牙科生物材料方面的国家发明专利5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且本人在口腔种植专科中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对于临床修复材料的应用现状、患者的需求及改进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法律意见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否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技术的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专利技术,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是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2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转让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一、入门费 1.入门费为人民币 20 万元,受让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2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转让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4、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6、受让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受让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转让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转让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事项,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2.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受让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帐号:9830007880100000398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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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是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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