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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本市科技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转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对《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通知》(沪科2020[32]号)文件做如下解读。
Q1:如何界定是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A: 根据《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科技企业界定采取企业自行判断,五项指标中满足三项即可。包括(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有两种参考界定模式:一是基于上述条件,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是在科技创新券政策中,目前结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在满足科技企业界定的同时,同时满足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Q2: 创新资金的申请条件和资助额度
A:科技企业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3)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5%,且已完成的研发经费不低于40万元(已享受创新资金补助的研发经费不得重复计算),并提供100%已完成研发经费记账凭证清单(明细账);(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次数不超过3次;(5)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3)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资助额度是:立项企业定额资助10万元/项,主要用于补贴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费,各区政府对本辖区推荐的项目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
Q3: 创新资金与创新创业大赛的关系是什么,条件一样吗?
A: 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参赛对象类型划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小微企业组参赛条件与创新资金申报要求一致,完成创新资金申报即完成了大赛小微企业组报名。小微企业组市赛评选结果与当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大赛不再组织现场路演,改为通讯评审(在线专家评审)。
Q4: 如何进行创新创业载体入库?
A: 市科委已会同市教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内涵、纳入培育体系(入库)标准、申报流程、相关扶持、引导方向等,预计将于3月上旬正式发布,相关单位可通过“上海科技”查询,并根据办法相关内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在线提交有关材料。
Q5:创新券的支持力度是多少;此次使用额度上限提高了,团队是否有提高?
A: 按照《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此次上海科技创新券提高了使用额度,对于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从原来的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创业团队的额度没有变化,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每项服务按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核算。
Q6:创新券政策规定的服务范围有哪些?此次拓展的服务范围有哪些?
A: 服务范围包括创新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新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未开放)六个服务类型,细分为15个服务范围和34项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每年会动态更新。本次拓展和明晰了创业孵化服务范围,即明确了除负面清单(办公空间、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工商注册、政策申报、专利代理等综合商业服务)外,其他创业孵化服务均可以使用科技创新券,更加方便创业团队和创业载体。
Q7:科技创新券最快可多久兑付?
A:争取在科技创新券兑付公示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
Q8:在抗击疫情期间服务机构如何申请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
A:服务机构登陆http://cxq1.stcsm.sh.gov.cn完成注册并在线递交入驻申请,入驻流程没有变化。审核流程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驻审核。若材料提交有问题,管理中心会尽快退回并反馈修改建议。
Q9:加强科技信贷服务有哪些具体措施?
A:主要通过缩短科技信贷审核周期,具体措施包括:(1)缩短企业科技信贷审核流程和方式,从原来的两周审核期缩短到一周,以视频访谈、网上评审方式取代原来的现场尽调和现场评审;(2)针对无还本续贷企业,审核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3)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防疫物资、防疫药品等相关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在银行、保险(担保)公司批复后采取备案管理。
Q10:科技企业如何获得20%的科技信贷贴息?
A:疫情防控期间,对科技信贷在贷企业,按照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20%予以补贴。贴息对象为自政策发布日起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科技信贷(含科技履约贷、微贷通、小巨人信用贷)在贷企业。具体时间以银行放款凭证和贷款合同为准。贴息申请将每月受理,按季度拨付。申请企业登陆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疫情期间的支付利息凭证等相关材料。
Q11:“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A:补贴对象为投保“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且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研究的重点企业,判断依据为本市相关委办局公布的防疫重点企业名单。补贴时间为自政策发布日起至疫情结束为止,投保时间以保单日期为准。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保费的80%。试点保险公司和产品名单见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入围机构的公示名单。非防疫重点企业投保的补贴标准仍为50%。
Q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在疫情期间纸质材料如何提交。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全程网上受理审批,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2020年1月启用新版系统以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且认定登记凭证使用电子凭证。
Q13: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中有哪几类是专门资助企业科技人才的?资助强度和项目年限分别是多少?主要有哪些条件?
A:根据《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专门资助企业科技人才的科技人才计划包括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项目定额资助强度都是40万,资助年限为3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定额资助强度是30万,资助年限为2年。
目前2020年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B类受疫情影响申报推迟,计划在上半年推出;2020年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申报已结束。
Q14:上海市专门资助企业科技人才的政策主要有哪些条件?
A:科技人才政策详细条件可查阅指南,在此简要列举一些主要条件。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者应不满50周岁(如申报2020年度的项目,申请者应为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等;同时项目依托单位需满足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在沪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B类项目的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等条件。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项目的申请者不满35周岁(如申报2021年度的项目,申请者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项目依托单位需满足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在沪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等。
Q15:如何使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平台?
A: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市税务已完成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计划在三月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开通上线,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确认完全在线上完成。
Q16:如何判断某企业为疫情防控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被纳入信用良好记录?“在科研项目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待”,具体有什么举措?
A:市科委将根据国家、本市及有关部门就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做出的表彰奖励决定,将相关企业纳入信用良好记录。针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市科委将在项目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资助;在项目过程管理中,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的措施。
Q17:因疫情防控发生的延误,如何向市科委报备?
A:企业可在发生延误后向市科委提交情况说明。市科委经审核后,不将该延误纳入失信记录;如果企业已因该延误纳入失信记录的,市科委将予以信用修复。